(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耳鼻喉科醫師王文哲怒控其妻、醫美名醫蕭嘉蓉與前旅美職棒球星王建民發生婚外情,台南地方法院判王文哲敗訴,他忿忿不平地說,蕭嘉蓉與王建民從2014年底至2015年11月,兩人對話紀錄共約4萬則訊息,單日最高達8百則,每天平均1百多則,2人互訴情衷,常徹夜談心,王文哲質疑,「這樣是查無實證嗎?」。
王文哲表示,不經意從家用USB隨身碟,發現蕭嘉蓉與王建民兩人互訴情意的對話內容,因王文哲父親要求顧及兩家都有孩子,以及保護孩子的立場,所以,他一直沒將這些對話內容證據曝光。
王文哲已擷取王建民與蕭嘉蓉的對話內容,他要讓這些事實證據說話,由社會公評,也會尊重司法最終判決。他忿忿不平地質疑,王建民敢說自己是「衰捲」人家的婚外情?王建民沒有問題?他擷取的對話紀錄都是證據,彙整成3大冊,他已提上訴,就讓二審法官來檢視王建民與蕭嘉蓉這件婚外情案。
▲王文哲將王健民與蕭嘉蓉兩人4萬則對話紀錄彙整成3大冊。
(圖/記者陳彥霖翻攝)
據悉,王文哲曾經寫信給承審法官,信中內容指出,王建民與蕭嘉蓉兩人在對話紀錄中常互訴愛意情衷,兩人都曾躲到廁所聯絡通話,兩人都是已婚身分,難道這樣連續幾個月,從深夜11時聊到凌晨3、5時,甚至到清晨7時,「想你」、「愛你」之言詞不斷,還互傳環抱合照,更問「開心嗎?」,這樣兩人之間沒有問題?若非不倫,兩人為何背著家人,深更夜半頻繁對話,甚至多次曖昧單獨出遊、彼此定位,互贈貴重禮品,包括名牌皮箱、手錶、貴重玉石等。
王文哲在信中懇求法官,頂住外界強大壓力做出適當判決,因為在通姦除罪化之時,若民法還不能適切保障該有的夫妻配偶權,所謂配偶權就只能流於口號。
王文哲與蕭嘉蓉於1997年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10多年前王男疑似外遇被抓包,當時王男曾立下切結書,承諾移轉所有財產且絕不再犯,以示悔過。
詎料,2020年5月間,王文哲先與離婚的許姓女患者發生婚外情,王男多次帶許女返回住處發生性關係,蕭女察覺王男有異,在自家裝設監視器,並僱用徵信社協助蒐證,果真拍到王男與小三在家偷情,甚至除許女這名小三之外,竟還有小四李女。
▲因王文哲外遇,蕭嘉蓉向法院訴請離婚。
(圖/記者陳彥霖翻攝)
王男劈腿2女,蕭女向法院訴請離婚,也對王文哲與小三許女、小四李女等3人,提出兩件民事侵害配偶權官司,兩案各求償1000萬元。
王文哲與許女遭求償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的部分,一、二審都判兩人連帶賠償蕭嘉蓉100萬元定讞;小四李女與王文哲遭連帶求償部分,一審台南地院原判兩人賠償250萬元,但兩人上訴後,二審法官重新審酌3人職業、經濟狀況與侵權行為,改判王文哲與小四李女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定讞。此外,小四李女的曾姓丈夫也向王文哲索賠精神慰撫金25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另判王文哲要賠償曾男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