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有關「社區街道監視服務」今年起停辨議題,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表示,為維護鄰里治安,自109年至111年由大雅、豐原及大里區等3區試辦「社區街道監視服務系統租賃計畫」,參考近幾年推行成效,豐原區110至111年平均每周調閱數約1件、大里區平均每周調閱數約2件、大雅區平均每周調閱數約不到1件,警方調閱次數並不多,且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查詢調閱錄影監視系統歷史影像,仍須透過警察局系統,因此經評估後今年起停止辨理該計畫,後續將推行回歸治安及公設監視錄影系統設置主管機關警察局研議續辦可行性。
民政局長吳世瑋
警察局表示,錄影監視系統是依「台中市公設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基於治安維護,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設置於治安要點、重要路口、治安死角及其他有維護公共安全及預防犯罪必要的區域,為避免設置不當與人權保障失衡,故監視錄影系統為重點式設置,而非全面性廣為裝設。
警察局說明,台中市在治安維護需要及市府經費支持下,在超過20年持續投入普及建置,至去年已完成設置3萬2,036支鏡頭,數量全國最多,建置數量及密度足因應治安維護需求。
警察局長
警察局指出,現今科技發達,除警方重點式建置外,民眾自行裝設的監視安全設備及車行監視設備普及,能提供案件發生當時的輔助,故警察局對於已完成全國最大規模數量的錄影監視系統,目前持續規劃投入更新,以提升效能,建構城市安全保護傘。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