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
針對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景氣不佳裁員10%爭議,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4日邀集台灣美光公司說明,該公司強調提出的優離方案優於法令,並無資遣情形。勞動局呼籲雇主不得以強迫或其他不利對待之手段,要求勞工同意自請離職,勞工若認為勞動權益有受損,得向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勞工權益。
桃園美光公司表示,本次提出之優惠離職方案,受影響人數佔該公司人數約5%,估算約150名員工,公司提供之離職金、有薪休假、就業顧問等優惠離職方案優於法令,目前並無資遣員工之情形。
桃園美光公司說,在與員工進行優惠離職方案溝通時,並未限定溝通時間,除了會充分與員工說明外,也會瞭解員工想法及後續規劃,並視員工實際狀況而提供相關協助。
勞動局於現場要求美光公司應儘速向員工進行溝通,過程中除詳細說明方案內容外,亦應尊重員工自主意志,不得以脅迫方式要求員工接受。勞動局同時說明就業職訓服務相關資訊,請公司提供有就業之需求員工。
勞動局呼籲,勞雇雙方若基於契約自治,本誠信協商合意終止契約,尚無明文禁止,亦非屬勞動法令上之資遣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通報之情形。惟雇主不得以強迫或其他不利對待之手段,要求勞工同意自請離職,來規避勞動法令之相關責任。如勞工認為勞動權益有受損,得向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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