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沐安/新北報導)有夠歹毒!新北市動保處接獲報案,有新莊民眾稱住家2樓處貓叫聲斷斷續續,疑似受困。動保員到場救援,驚見小貓四肢已然發黑、傷口腐爛、甚至部分傷口處已見白骨,緊急送往動物醫院治療。
經診斷判定屬人為傷害,動保員循小貓登記晶片追查出飼主,通報員警到飼主家查訪,飼主說詞前後不一、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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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喵星人無助蹲坐雨遮,哀嚎求救讓人心疼。(引新聞)
經過員警循循善誘、突破心防,女飼主才坦承與同居人長期使用腳套緊纏貓腳,放任不理導致貓腳紅腫,貓因痛苦不堪發出哀嚎,將其關籠放置住處頂樓,直到同棟住戶報案才讓喵星人絕處逢生,只是傷勢嚴嚴重,4隻腳掌皆須截肢,下半輩子只能躺臥度日再也無法自由跑跳。
動保人員到場查看時,喵星人倒在2樓雨遮不停哀嚎,緊急救援後驚見貓四肢皆無腳掌且已腐爛發黑,立即送動物醫院救治。掃描晶片後發現貓飼主為該址同棟徐姓女住戶,由於喵星人傷口已然腐爛,明顯屬人為傷害,加上救援當日被飼主通報遺失,為了避免虐貓人士逍遙法外,動保處隨即會同警方、動保團體前往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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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喵星人四肢傷口潰爛發黑,左前腳更是已見白骨。(引新聞)
據了解,一開始飼主徐小姐及同居人何先生皆矢口否認犯行,但對於貓失蹤原因始終無法交代清楚、說法反覆不一,交由警方將兩造帶回派出所,分開詢問製作筆錄。經員警諄諄告誡動保法相關規定,飼主徐小姐才願意吐露實情。
徐小姐表示,貓是在去年11月飼養,因會亂抓物品,便在網站購買腳套防止牠抓傷,期間從未拿掉腳套,後續幫貓洗澡時,發現四肢已脫毛紅腫,因忙碌也未帶去就醫,12月中時發現腳已經變黑發臭;由於貓一直哀叫怕吵到鄰居,與同居人將貓連同貓籠放置在屋頂,隔日去頂樓察看貓已不在,所以才通報失蹤。
新北市動保處就此案指出,飼主及同居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虐待動物,依涉犯同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函送地檢署。
動保處呼籲飼主應隨時注意寵物狀況,如使用「腳套」、「項圈」等物品要注意鬆緊度,如果發現動物有受傷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就醫,如放任動物病情惡化不作為導致肢體殘缺甚至死亡,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10款及第6條規定並依同法第25條行為人恐面臨坐牢及罰金。
本案另依《動物保護法》第33-1條第1項第4款列為不得再飼養犬貓及認養收容處所之動物,及同法33-1條第3項須至本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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