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小刀整理報導
112年2月3日23歲黎男至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工地帽不見,其表示1日17時下班回家,將自己工作用的工地帽(價值約新臺幣150元)掛在機車的掛鉤上,沒想到隔天要上班時不翼而飛,造成不便,由於工地勞安檢查嚴格,為了自己安全還得特地再花時間去購買一頂,因憤而向警方報案。
經警方調查,2月2日清晨7時同住在藍昌路上某透天分租套房的52歲吳男當天要上班時,瞥了停在自己車旁的機車一眼,疑似因為自己剛好也要去工地上班,但是卻忘了將家中的工地帽給帶出來,為圖一時方便,想說「借我戴一下下就好」,就順手牽羊,將被害人掛在機車上的藍色工地帽給帶走,然後騎乘機車至岡山一帶建築工地工作。警方在112年2月6日通知涉案的吳男到案,雖吳男後來主動歸還工地帽,但因其行為已造成被害人困擾,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勿因一時貪小便宜誤觸刑法,屆時遭查緝到案將悔不當初;警方藉此提醒個人物品亦應小心保管,以免遭有心人士覬覦,蒙受財物損失。
這篇文章 《「讓我戴一下下就好」工人自家巧遇同行 竟為方便竊工地帽》 最早出現於 很角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