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陳佳宏,於2月4日11時執行巡邏勤務,巡經三民區哈爾濱街與察哈爾二街口,發現陳男(35歲)騎乘電動機車未戴安全帽邊騎乘邊抽菸,他見警心虛意圖迴轉,員警立即前往攔查,發現原來他已遭通緝,當場將其帶案返所偵辦。
陳男坦承之前因債務問題,有和人發生糾紛,事後有親自前往地檢說明,並與對方和解以為就沒事,未理會法院判決。
起初還辯稱因長期不在家沒收到通知書,不知道已遭通緝,經員警曉以大義,他自知難逃法網,才表示願意配合偵辦。全案訊後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要留意後續檢方相關司法文書,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圖像由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