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沐安/台北報導)日前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陳姓前偵查隊長,遭指控涉嫌在分局駐地內性侵女子,事後北市警局將陳男停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男曾3度性侵得逞,1次性侵未遂,今(4)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將陳男起訴,另陳被控性騷擾部分,則因為超過6個月告訴期限,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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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正一分局陳姓前偵查隊長涉妨害性自主遭起訴。(引新聞)
起訴書指出,陳姓前偵查隊長從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間,分別在女子住處、車上、辦公處所等地方,違反女子意願,強制性交得逞3次、1次未遂。其中有次陳男深夜獨自飲酒過後,情緒亢奮,找來被害女子到偵查隊的辦公室,後來又將人帶往寢室,陳男強行拉扯被害的人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了下來。
事後被害人到醫院驗傷,並向台北市警察督察單位檢舉及到婦幼隊報案,控告陳男妨害性自主。當時警方認為陳男確實有做出言行失檢行為,且違紀情節重大,除從嚴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外,經中正一分局、台北市警局、警政署召開考績會後,也予以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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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正一分局長陳嘉煌說明處分內容。(引新聞)
儘管案件調查期間,陳男多次強調雙方是男女感情糾紛,也表達希望和解意願,但被害人拒絕,檢方偵查後,依強制性交得逞與未遂共4次依法起訴。另被害女子控訴於2020年9月,陳男在車上後座性騷擾,則因超過6個月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對此,中正一分局表示,經檢方偵審起訴後,核予陳男2大過免職,強調秉持毋枉毋縱、不庇縱及「警紀警辦」之精神,針對員警違法違紀事件從嚴查辦,汰除不適任員警,以維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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