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方形涉幼兒園事件遭起訴!檢方列8大犯罪事實 南市教局回應

創新聞/創小編
19 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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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幼兒園事件持續延燒,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今(11)日表示,已收到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檢方完成偵查後,針對鄭方形相關行為共列出8項犯罪事實提起公訴,涉及不當利用他人個人資料、誹謗、公然侮辱、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恐嚇、竊盜,以及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罪嫌,後續將由法院依法審理。

教育局指出,本案最初源於鄭方形等人指控台南市某幼兒園園方人員涉及性侵幼兒,案件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已作成不起訴處分;後續相關交付審判聲請也遭法院駁回,意味著原先涉及園方人員性侵幼兒的刑事程序已告終結。

不過,案件後續爭議並未因此落幕。教育局表示,法院先前也已針對鄭方形在網路散布相關言論所衍生的民事侵權案件作出判決,認定鄭方形及其配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要求刪除相關貼文及影片。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隨著事件發展,鄭方形相關言行所涉及的對象,已不僅是幼兒園人員,更擴及教育局公務人員、案件調查委員、家長、教師及警務人員等。

根據教育局說明,此次檢方起訴內容涵蓋多項行為,包括不當取得幼兒園監視影像資料後進行剪輯並公開、攝錄公務人員及公開其個人資料,以及私自錄製不公開的調查委員會內容;此外,也涉及公開家長、教師與警務人員個人資料,以及涉嫌侮辱、誹謗、恐嚇等相關行為。

其中,鄭方形與其配偶共同透過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等社群平台,散布園方人員涉及性侵幼兒的相關言論部分,檢方認為涉及加重誹謗罪嫌,因此也列入本次起訴範圍。

教育局強調,行政機關依法受理並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民眾如對案件有疑義,可以循合法程序表達訴求;但若涉及非理性或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也將依法捍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的尊嚴與合法權益。

教育局表示,目前檢方已完成偵查並正式提起公訴,至於相關犯罪是否成立及法律責任為何,仍須由法院依據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審理、裁定,現階段仍應尊重司法程序。

為避免案件資訊遭到片面解讀或扭曲,台南市教育局也同步在官網設置「鄭方形事件澄清專區」,公開整理檢方本次起訴涉及的8項犯罪事實及起訴理由,針對相關違法行為與法律問題進行說明,讓外界能掌握案件發展及官方說明。

教育局表示,希望透過公開完整資訊,讓社會大眾釐清案件不同階段的司法程序及相關爭議,後續則將靜待法院依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