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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觀賞蜂炮 消防局籲穿適當防護裝備

大成報/于郁金 2023.01.30 23:36
新聞圖片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元宵節將屆,今年2月4日臺南市正統鹿耳門聖母廟「2023年歲次(癸卯)新春嘉年華宗教民俗文化系列活動」,及2月5日臺南市鹽水武廟「112年迎元宵放蜂炮」活動即將熱鬧豋場,當天將有燃放蜂炮、專業煙火等節目,預計吸引數十萬人參與,籲請遵守防疫政策規定並做好防疫措施。


臺南市政府市長黃偉哲表示,元宵節蜂炮施放為臺南市每年重要民俗活動,「臺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亦明定,蜂炮炮城之施放,應依規定申請許可,並禁止使用主體以塑膠體製造之飛行類一般爆竹煙火,消防局得派員檢查;鹽水蜂炮活動當日消防局派消防車、救護車隨神轎前進,並於重要路口巡邏警戒,預防火災發生,若遇民眾受傷時,隨即由救護人員判斷受傷程度分送活動醫護站處理,以最妥適方式讓市民度過一個平安、快樂元宵夜。


消防局長李明峯呼籲,請元宵節民俗活動參與民眾,應注意自身安全,在此特別加強宣導,為了安全起見須裝備齊全,應戴上全罩式安全帽,並穿著高領束袖棉質厚上衣,下擺紮入褲子,避免鈕扣式上衣,脖子部分以圍巾包住,以免蜂炮由空隙進入,另戴上厚質棉紗手套,腳部束口式棉質厚褲子,厚質棉襪,高筒、厚底安全鞋並戴口罩,阻隔蜂炮造成之懸浮微粒;若嫌安全帽太悶熱,可以帽子、護目鏡、口罩替代,最高原則就是將全身緊緊包裹,盡量不要有任何部位曝露在外,相關防護裝備影片或圖片刊登於消防局網站宣導。


消防局表示,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應注意安全,且小朋友施放爆竹時,必須由家長(成年人)陪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內政部亦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如小高空)、飛行類(如沖天炮)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之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賣給兒童,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提醒,本市民眾倘發現有不肖業者販售來路不明的爆竹煙火請向消防單位反應,檢舉電話請撥打119,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快樂民俗節慶活動。(照片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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