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25日11時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趙宸寬、廖翊彤巡邏行經鳳山區瑞泰街與瑞福路口,發現翁姓男子(57歲)行車搖晃且違規,便將翁男攔下盤查。
在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翁男酒氣濃厚顯有飲酒情事,經詢問翁男是否飲酒,翁男還堅定地說「沒有沒有沒有」結果一施酒精濃度測定,酒測竟超過法定標準值,翁男才又改口「早上喝的了啦」令警方相當傻眼,詢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歡慶春節,飲宴機會增加,應注意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呼籲民眾酒後勿開車或騎乘機車,千萬勿心存僥倖。(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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