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有關民眾經由媒體檢舉市集攤商販售無中文標示之中國食品乙案,衛生局昨(23)日獲報立即派員查察,經查該攤商販售魔芋爽香辣素毛肚、魔芋爽麻辣素毛肚及魔芋爽酸辣泡菜3項產品,外包裝無中文標示且業者無法提供輸入許可相關資料,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30條暨同法第47條第8款、第14款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
為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產品外包裝須有中文標示。
圖文由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