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節期間,各地民眾湧入大溪廟宇參拜,參與廟宇祭祀活動,祈求新的一年闔家平安,為維護民眾及遊客安全,避免燃放爆竹煙火不慎引起火災,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大溪、圳頂分隊於23、24日至普濟堂、福仁宮、仁和宮及蓮座山觀音寺宣導民眾爆竹煙火施放安全及居家用火用電注意事項,在慶祝新年活動的同時也能確保民眾安全,提升民眾防火防災意識,讓民眾確實把「平安」帶入家中。
為避免觸法,各場所如需施放專業煙火應事先向消防局申請,需擁有相關證照人員施放,選購爆竹煙火應有認可合格標章,施放爆竹煙火時依包裝說明保持安全距離注意周遭安全且遵守施放前五要,「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要有合格標識再施放」、「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要選適當地點才施放」、「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且施放後「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不可串接、推疊或同時大量燃放」、「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將頭靠近煙火車口處點火或觀望」、」不可遺留火源」等五要五不原則。
春節期間家人團圓,用火用電安全需更加注意,第四大隊大隊長郭百倫溫馨提醒,火災預防由你我的生活做起,出門走春旅遊記得拔除電器電源及關閉火源,適時清理家中環境插座周圍不潮溼不堆積雜物,消防隊希望透過加強宣導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多多提醒民眾防火意識,平安過好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