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0)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修正案。據了解,這條修正案規範,若炒房導致市場秩序遭到影響或是被壟斷轉售牟利,最高會被罰款5000萬元,還可以連續處罰。新的修正案五大方下如下。
▲立法院三讀通過打擊炒房新修正案。(示意圖/Shutterstock)
1、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只能由配偶、直系或是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擔任買受人,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不可以讓與或轉售給第三個人,違規者可能會被罰鍰50至300萬。
2、為了重罰炒地行為,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指出,任何人都不可以散播不實的資訊,導致不動產交易價受到影響、或是透過虛偽交易,營造出不動產「交易活絡的假象」與以他人名義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違反者可按交易戶處罰1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罰鍰。
3、新的修正案也表示,新增訂法人購屋許可制,私法人買受住宅應該檢具使用計畫,並取得中央機關許可,並限制私法人在取得房屋後內5年被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是預告登記。
4、除此之外,修正案特別推出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以向地方政府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申報實價登錄的違規行為,若縣市政府查證屬實,那將從實收的罰鍰金額中拿出一定比率的金額作為檢舉獎金。
5、最後,三讀條例明文規定,若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有違約的情形,建商應該在30天內就申報登錄資訊,若是申報價格不實,將按戶棟處罰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立法院三讀通過打擊炒房新修正案。(示意圖/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