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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為多賺些生活費 未到庭接受裁罰

焦點時報/焦點時報 2023.01.09 14:44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
高市警保安大隊雄岡中隊警組警員賴博維、潘彥勳等2員,於112年1月5日0時5分許在高雄市苓雅區身修路前的超商(7-11)發現一部乘坐3人之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經警攔車盤查後,發現後座林嫌神情緊張、精神恍惚,看起來相當疲勞,經警方以行動電腦查證身分,林嫌為屏東地檢署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

於警詢過程中林嫌稱因自己經濟拮倨,沒錢繳納易科罰金,想多工作一些日子,賺些生活費後,再向地檢署報到,沒想到還沒賺到錢,就被警方查獲,林嫌一度抱怨友人,如果有繫安全帶就不會被查獲了。

警方於附帶搜索時在林嫌隨身的手提袋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及2包毒品咖啡包,另再於副駕駛座腳踏墊旁發現另名黃姓女嫌所持有之2包毒品咖啡包,兩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通緝移請地檢署偵辦。

大隊長陳楨筌表示農曆春節將屆,本大隊將於轄內治安熱點加強巡邏、守望,全力掃蕩毒品、槍械,打擊街頭暴力及查緝通緝犯,另呼籲目前在逃的通緝犯能主動到案由法院審結,才不用四處躲藏,工作也擔心受怕,莫讓家人再為你擔心,也可安心過年。

【圖/保安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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