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61歲林姓男子,108年間在桃園區春日路一帶無照騎機車被警方攔檢,還拒絕酒測檢查,故被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11萬,林男遲遲不繳納罰鍰,去(111)年4月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發現,林男在金融行庫有存款可供執行,惟於去年4月、7月間二度扣押,僅執行到數千元,終於11月間第三度執行林男存款時,足額扣押。
桃園分署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並確保國家公法債權。圖:讀者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並確保國家公法債權,收案後積極調查林男之財產狀況,查得其銀行帳戶有款項可供執行,旋即核發扣押命令,惟前二度扣押僅執行到數千元,桃園分署於再次查得林男帳戶有存款後,第三度核發執行命令,終於足額扣押,桃園分署於去年12月間核發收取命令,林男欠繳的11萬元罰鍰已全額受償。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遇有酒測攔檢,應依員警指揮停車受檢,切勿逃避或拒檢,否則將面臨重罰。若再拒繳罰鍰,財產恐遭扣押、查封或拍賣,得不償失。桃園分署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依法執行,實現公義。
這篇文章 無照騎車拒酒測!男拒繳11萬罰鍰 存款遭桃園分署扣押 最早出現於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