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持續延燒,不僅已交保的涉案人黃怡萍又被裁准羈押禁見,連前副議長李文俊、市議員黃麗招、還有失聯3天到案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都在檢方傳喚問訊後,正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中。
台南地檢署6日再次傳喚已交保的涉案人黃怡萍複訊,認為黃怡萍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供述前後不一且避重就輕,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被外界視為正副議長賄選案關鍵人物的林士傑,6日在律師陪同下到南檢報到時,因檢方已核發拘票,立即將他拘提偵訊。檢方還傳喚前副議長李文俊、市議員黃麗招等人問訊後,認為均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及刑法第142條第1項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犯嫌重大,且李文俊、黃麗招2人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士傑則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1月3日,檢調兵分26路搜索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黃麗招的住處及服務處,以及涉案人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高玫仙、林士傑住處、服務處,當時除了林士傑逃逸外,其餘涉案人皆先後帶回偵訊。訊後,正、副議長及市議員等人分別以10萬至50萬元金額交保,郭再欽及楊志強聲押,其中郭再欽羈押禁見,楊志強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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