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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八件賄選提六件當選無效之訴 就職在即宜檢霹靂手段

台灣好報/林明益/宜蘭 2022.12.20 22:47
新聞圖片 【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宜蘭縣五合一選舉當選人將於12月25日就職,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20日針對8位涉嫌賄選案偵結起訴,並提起六件當選無效之訴,其中宜蘭市選區縣議員當選人莊淑如(如圖)因莊父涉嫌買票,檢方認為父女知情關係,將蟬聯縣議員的莊淑如也提其當選無效之訴。

宜蘭地檢表示,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為杜絕賄選,地檢署於選前、選後除積極查察賄選外,對於涉及賄選之當選人,亦主動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淨化選風,維護民主政治。

宜蘭地檢署20日偵查終結起訴八件現金賄選案件,並提起六件當選無效之訴,茲敘述如下:
一.頭城鎮下埔里里長當選人林太源現金賄選案:
被告林太源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頭城鎮下埔里里長候選人及當選人,為求能順利當選,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民國111年11月間,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被告林太源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二.三星鄉貴林村村長當選人張浩增現金賄選案:
被告張浩增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三星鄉貴林村村長候選人及當選人,為求能順利當選,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11月間,以每票1,500元至3,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被告張浩增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三.三星鄉大義村村長當選人鄭坤宗現金賄選案:
被告鄭坤宗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三星鄉大義村村長候選人及當選人,為求能順利當選,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11月間,以每票2,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被告鄭坤宗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四.宜蘭市七張里里長當選人林坤鎮及其樁腳陳OO現金賄選案:
被告林坤鎮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市七張里里長候選人及當選人,被告陳OO為被告林坤鎮之樁腳,被告林坤鎮為求能順利當選,乃與被告陳OO共同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1月間,各以每票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被告林坤鎮。被告林坤鎮、陳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對該2人提起公訴,並一併對被告林坤鎮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五.宜蘭縣第一選區莊姓縣議員當選人之父親莊OO現金賄選案:
被告莊OO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及當選人莊淑如之父親,被告莊OO為使其女兒即莊淑如能順利當選,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10月初某日,以4,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莊淑如。被告莊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對被告莊OO提起公訴。檢察官審酌被告莊OO為該當選人莊淑如之父親,且同住一處,堪認其2人生活上與經濟上均關係親密,被告莊OO並有實際參與上開選舉之競選活動,自將與當選人莊淑如共同商討選情以及情勢,且被告莊OO曾擔任里長,乃極具經驗並熟稔選舉過程事務之人,斷無不知如經查獲賄選行為,其自將遭受刑罰制裁,故若非事先與當選人莊淑如討論、商議得當選人莊之同意,實無可能甘冒刑事判刑之風險擅自為賄選行為,檢察官爰一併對當選人莊淑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六.蘇澳鎮新城里陳姓里長候選人之樁腳劉梅OO及蘇OO現金賄選案:
被告劉梅00、蘇OO為使不知情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蘇澳鎮新城里里長候選人陳OO能順利當選,乃共同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1月間,以每票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及其戶內有投票權人投票支持陳OO。被告劉梅00、蘇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七.宜蘭縣第十選區陳姓縣議員候選人之弟媳廖OO及樁腳陳OO、簡OO現金賄選案:
被告廖OO為不知情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第十選區縣議員候選人陳OO之弟媳,被告陳OO、簡OO為該候選人之樁腳,被告廖OO、陳OO、簡OO為使該候選人能順利當選,乃共同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0月中旬某日,以每票1,000至5,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候選人陳OO。被告廖OO、陳OO、簡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八.蘇澳鎮黃姓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紀許OO、許OO現金賄選案:
被告紀許OO、許OO為使不知情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蘇澳鎮鎮民代表候選人黃OO能順利當選,乃共同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1月間,以每票3,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請求選民支持該候選人黃OO。被告紀許OO、許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九.另對壯圍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當選人張00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111年宜蘭縣壯圍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候選人被告張OO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業於選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因嗣後被告張OO當選公告,檢察官再對被告張OO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宜蘭地檢署指出,按當選人對其家屬、親友、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宜蘭地檢署除就賄選者違反選罷法之行賄罪嫌提起公訴外,並對當選人依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以淨化選風、維護民主政治。另將於111年12月25日舉行之宜蘭縣議會正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宜蘭地檢署持續統合檢警調廉及各界力量,以團隊辦案之方式,全力積極查察賄選,以達成「公平選舉、杜絕不法」之核心目標。

圖:縣議員莊淑如因家人涉賄被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記者林明益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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