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屋買賣常見四大流程-簽約、用印、完稅、點交,其中點交房屋就是結案的最後流程,屆時除了分算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管理費等,最重要的是賣方的戶籍是否遷出。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若賣方的戶籍是單純的自己人,戶籍遷出是正常的步驟,最怕的是如果賣方的戶籍借給第三人設籍時,事情就會比較複雜。一般來說,若有公司行號登記已經撤走,未來買方才可以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繳納較低的房屋稅及地價稅。
鄭文在提到,有一個設籍案件是,一名中年男子早年設籍在朋友家,日前朋友通知他,房屋已經賣掉,希望他盡快將戶籍登記遷出,否則房屋無法點交。由於該名男子早已無家可歸,甚至詢問戶政事務所,是否可將籍登記遷入。
依照《戶籍法》第50條第1款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鄭文在表示,該名男子沒有主動將戶籍遷入戶政事務所的權利,但若請求現在的所有權人,幫忙該設籍人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將該設籍人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即可。如此能安頓朋友,也能解決房屋點交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