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昔日白色恐怖,近30年來,政府不斷致力修復和受難者之間的關係,並進行補償、賠償,甚至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回復名譽,不過說到底,傷害已經造成,補救措施對於受難者和家屬來說,真正的意義是什麼,會是他們想要的結果嗎?繼續來看接下來的系列報導。 記者 陳郁心:「義民中學案,被關了1個月到10年的受難者,就算是幸運出來了,不過回到社會挑戰才剛開始。」 像是徐代德,出獄後的日子並未有劫後重生的喜悅,倒是因為「政治犯」的標籤,工作受到百般刁難、一換再換,而且不時,還會有警備總司令部人員上門「關心」,這樣時時刻刻保持警戒的日子,徐家人就過了20多年。 白色恐怖受難者徐代德妻子 涂貴美:「警察每兩個,兩禮拜、兩禮拜,就要向你簽戶口,我的鄰居問我說,徐太太,警察怎麼都一直來你家,我就說跟他說那警察是我先生的朋友,就怕人問我說,怎麼每個警察都是你先生的朋友。」 總算隨著1991年「懲治叛亂條例」廢除,及舊「刑法」第100條修正,長達近40年的白色恐怖正式結束,臺灣不再因言論及思想而入罪,這30年來,在民間團體與公部門推動下,也不斷嘗試彌補政治受難者。 白色恐怖受難者黃宗賢女兒 黃新華:「印象很深刻,我拿到遺書的時候,他們說馬英九會頒一個,名譽什麼返回證書,很多人去領,他問我要不要領,我說我不去領,我不需要你的,你給他定他的地位,或者論他的罪,我不認,所以我也不需要你返回我什麼。」 記者 陳郁心:「已造成的傷痛,對受難者以及家屬來說,難以抹平,他們想知道算來正義是什麼,又該如何轉型。」 2018年政府正式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積極推動轉型正義工作,致力於開放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等促進社會和解工作。 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 林佳範:「在臺灣因為就像我剛才講的,時間有點慢啦!那民主化以後,都已經過了快30年了,當然、慢、總、怎麼講,慢總比不做好。」 其中最重要的是,有權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回復受難者名譽、撤銷有罪判決,由行政機關而非法院撤銷不法判決,在世界上轉型正義中,也屬罕見的例子。 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 林佳範:「」當我們在講轉型正義呀!是指誰的正義,這個問題答案應該是很直接很清楚,是政治受難者,他們才是轉型正義的主體,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也要讓全世界人知道,最重要的是,他們每一個人在過去會背負這個罪名,這個罪名我們應該要把它拿掉。」 2022年5月,促轉會完成階段性任務解散,推動轉型正義工作,分散到法務部、文化部等共6部會,希望透過各部會文官推動,降低政治色彩,讓轉型正義目標能不因政黨輪替改變,不過對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而言,哪個單位執行都無妨,只希望還原事發當時的真相,將不得人知的歷史一一揭開。 白色恐怖受難者徐代德妻子 涂貴美:「還原歷史最重要,你說怎麼會有這個,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我們的臺灣的那個、那個課本,這些學生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