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111年度第2次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於111年12月5日下午3時,假臺北市木柵垃圾焚化廠公開銷燬,為調查局連續2年在同一年舉辦兩次全國獲案毒品證物之公開銷燬。
調查局自民國82年起,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規定,設置「獲案毒品證物保管專庫」,負責各查緝機關緝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古柯鹼等計17種毒品證物之檢驗、集中保管及公開銷燬等作業。
111年度第2次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計銷燬各類毒品重量達365公斤612.58公克,大麻植株5,740株,總箱數160箱。調查局為維護毒品運送安全,特協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沿途警戒,配合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警衛組同仁,全程執行安全戒護,並調派臺北市及新北市調查處同仁,協助待銷燬毒品之裝卸運送。
本次銷燬之毒品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包含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據「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核發處分命令辦理提前銷燬2案,經辦理取樣留存後提前銷燬,合計有大麻煙草16公斤603.81公克、大麻植株5,740株;另調查局毒品沒入物保管專庫所保管之第三、四級愷他命等毒品19公斤420.40公克,亦將於本次一併銷燬。
為使銷燬作業嚴謹、順利執行,調查局於111年11月15日邀請監察院趙委員永清、立法院吳委員琪銘及行政院、國安局、環保署、衛福部、海巡署、法務部、財政部、國防部、高檢署等機關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代表,召開「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第25次會議,並於會中推選委員代表負責監督清點、封緘、簽證及銷燬等作業;11月29日在臺灣高等檢察署曾檢察官鳳鈴監督下,協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黃董事怡騰、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鄧董事長昭芳執行清點,並由鑑識人員以拉曼光譜儀協助複驗,毒品證物經確認無誤後予以封緘,並逐箱簽證。
本年度第2次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由調查局王局長俊力、臺北市政府環保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梁廠長金龍等共同啟動銷燬程序,所有毒品證物在臺灣高等檢察署曾檢察官鳳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黃董事長怡騰、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鄧董事長昭芳等共同見證下投入爐內焚化,圓滿完成銷燬作業。
原始新聞來源 111年度第2次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