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優化金門縣社福採購作業,縣府社會處於111年11月29日上午9時辦理6小時訓練,假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辦理「金門縣政府111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採購訓練」。社會處表示,本次訓練邀請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法專業講師江健達先生授課,課程內容豐富精彩且多針對實際案例解說,參訓人數共計80人。
訓練首先由董燊處長主持表示,為加強本縣業務承辦人採購專業職能,避免業務承辦人員,因不熟悉法令,僵化採購作業方式,造成機關與受委託者間之誤解,或無法兼顧社會福利服務特性而影響辦理成效,讓委託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更視案件需求作業,以合理經費覓得優質之社福團體提供社會福利服務。
社會福利業務為政府持續推動的重要政策之一,政府資源有限,如何有效與民間業者合作,公私協力,共同為社福政策推展是現今政策方針,而為顧及社會福利服務特性及善用採購法之彈性作業規定,讓社福團體認為社會福利服務係以人為服務主體,與其他一般性勞務有別,改善實務執行面所遭遇之問題,如:機關採最低標決標恐影響服務品質;多採1年1標而影響服務延續性;涉及評選、評鑑、督導考核作業疑義;履約管理過程,相關表報行政作業過多,撥付經費時間與核銷等等問題。
據此,為促進社會福利委託關係更加友善、平等,衛生福利部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11月22日會銜發布「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針對社會福利特性規範作業程序,以增進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效益,建立機關與民間團體友善合作關係,另外衛生福利部自113年度社福績效考核部分納入評分,將自112年4月1日起,新採購之社會福利服務委託案(不含後續擴充),運用工程會函頒之「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比率納入評分。(照片由金門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