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察覺有異,詢問蕭姓駕駛(男、59年次)是不是有飲酒所以才沒聽到警車喇叭聲,蕭男隨即坦承自己在21時許有喝酒,員警便詢問是否要接受酒測,蕭男毫不猶豫答應警方願意接受酒測。當員警提供杯水供蕭男漱口時,蕭男還一度表示不用漱口直接測就好,員警仍告知蕭男依規定還是要請渠先漱口在做酒測,並稱讚蕭男態度很「阿撒力」,蕭男也表示錯了就是錯了,沒有再第二句話便直接進行酒測。
經酒測蕭男酒測值超標,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員警當場告知相關權利並逮捕帶返所偵訊。經查蕭男係自己是於當晚19時許在熱炒店與朋友聚餐,一直喝到同日22時許,共飲用了4罐啤酒。吃完飯後便打算載送朋友返家,沒想到自己酒測值會超標這麼多,全案訊後將蕭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另後載黃姓乘客(男、58年次)未戴安全帽及未勸導駕駛勿酒後開車部分,併予開單告發。
苓雅分局表示,酒後駕車違規不僅將罰緩、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行政處分,如超過法定標準值甚至將面臨刑事罰,累犯者更將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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