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過埤所警員呂俊德11月25日執行巡邏勤務,於18時許行經過埤路段時,發現有台機車騎士(陳男、46歲)在停等紅燈時還抽著菸,便上前進行盤查。
陳男起先還很配合,警方問有無喝酒,陳男輕鬆表示「沒有喝啦」,結果酒精簡易感知器卻有反應,警方又詢問確定沒喝嗎,陳嫌仍堅稱剛下班沒有喝,警方又測一次,還是有反應,陳嫌才改口說下午2點只有喝一罐啦,讓他喝個水漱口看看。
但之後測試結果仍一樣,陳嫌見瞞不住,只能尷尬承認說,他實際是喝了三罐啤酒,令警方無奈搖頭。最後陳男現場仍乖乖吹測,惟酒測值超過標準,警方依規定舉發酒駕罰單及扣車。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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