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婦援會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 盡速完善數位性暴力修法

台灣好報/ 彭姿穎/台北 2022.11.18 17:35
新聞圖片 【記者 彭姿穎/台北 報導】針對今日又發生公眾人物私密影像散布事件,相關修法進度又再次受到關注。目前正值性私密影像「四法聯防」草案的修法協商階段,婦女救援基金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嚴厲譴責散播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並向政府提出2項訴求,呼籲共同保護受害人,並期待盡速完成立法。

訴求一:政府應盡速通過性私密影像「四法聯防」草案,增訂「恐嚇散布性私密影像罪」,俾完整保護被害人
依婦援會的統計顯示,有高達6成的案件是合意或自願拍攝,而後被用以威脅。但在修法協商中,法務部卻聲稱用現行刑法的「一般恐嚇罪」即足以制裁,此說法飽受朝野各黨立法委員批評,衛福部也未表支持。

民間團體認為,僅用現行法處理,無法凸顯此類犯罪性質的嚴重性,且未考慮被害人隨時處於被迫發生性關係、行動遭控制的高度危險情境,而有將「恐嚇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納入新罪章的需求。
婦援會在此呼籲:政府應盡速解決立法僵局,通過包含「恐嚇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的「四法聯防」草案,才能完整保護被害人。

訴求二:修法應完善下架方法,立即遏止性影像散布
觀察過往案例發現,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經常在下架、取回性私密影像時遭遇困難,無法禁止散布。「四法聯防」草案雖有課予網路平台業者下架的義務,並有「刑事保護命令」可資運用。但實際上卻難以下架「境外」影像,且「刑事保護命令」的要件過苛,僅限於涉有羈押原因的案件,恐難立即、有效地保障被害人。

為遏止數位性暴力的猖獗,我們主張:在所有性私密影像犯罪的案件中,被害人都可以向法院聲請「刑事保護令」,由法院命加害人移除其上傳之影像,以免新法通過後仍留有保護破口。九合一大選即將於下週六11月26日進行投票及開票,有市議員候選人過去的私密影片卻在此刻遭到外流,更顯示數位性暴力修法的迫切。民間團體在此懇切呼籲:民眾切勿成為數位性暴力的幫兇,不要下載、轉傳、分享,進而造成並擴大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圖片:記者彭姿穎翻攝)



【更多新聞】

  • 2022 桃園華泰名品城聖誕村 11/18正式開村
  • 彰基創院126年 締造心肝腎4患者同時移植新紀錄
  • 台北榮家提升照護品質 北榮專家開班授課
  •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