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警方巡邏時欲盤查一機車上可疑女乘客,女子告知身分證號與名字,但經警方查詢竟非真實資料,是為掩蓋其遭通緝的事實,女子還一度要與警方談條件,仍當場遭逮捕並移送歸案。
鳳山分局過埤所所長薛冠洲與警員呂俊德11月11日14時許巡邏行經鳳山區頂庄、頂豐路口時,發現一台機車後座的女乘客眼神不斷閃避,警方察覺有異便攔下盤查。乘客王女(48歲)表示沒帶證件在身上,便向警方告知身分證字號及姓名。
但經警方查詢,發現王女容貌與其所報的證件照片相去甚遠,且其生日原先告知「10月1日」,又改口「10月5日」,後再辯稱是「剪頭髮和做微整型」所影響。警方再進一步詢問查看下,才發現王女疑似謊報其胞姊身分資料,王女還一度堅稱她沒有亂報,直到警方警告他亂報身分會涉及偽造文書罪,王女才不再胡謅。
後警方查詢確認後,道出王女為毒品通緝犯的身分,王女見法網難逃,才乖乖地點頭默認。之後王女還不放棄,甚至與警方談條件說「不然我報其他毒犯給你們抓,不要抓我好不好」,警方當場拒絕,並將王女逮捕返所後依法移送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涉訟應如期報到,刑罰應配合執行,以免屢傳未到而遭通緝。(圖/ 鳳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