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施姓法官之妻,因騎乘機車遭警攔檢開罰,施姓法官到場關切,被控向員警大小聲「耍官威」。台南地方法院召開自律委員會,施姓法官經通知後未出席,僅以書面提出說明,自律委員會審評後做出決議,施姓法官所為嚴重損及司法形象,言行確有不檢,建請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自律委員會認定,施姓法官於其妻遭警攔檢開罰時,在電話中及稽查現場,多次向員警表明係法官身份,並於對談中,大聲質疑員警攔檢行為係擾民,要求稽查主辦單位處理等言行,易使人聯想,其係欲以法官身份要求免罰,所為顯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言行確有不檢。所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之規定,且情節重大。
自律會決議,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建議院長以台南地方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並將本次法官自律會會議紀錄,報請司法院核備。
據悉,今(111)年10月4日晚間,南市警第四分局會同交警大隊執行交通聯合稽查勤務,發現1輛機車違規改裝LED燈,對騎士邱姓婦人開出900元罰單,邱婦當下打電話,向其夫即台南地方法院施姓法官抱怨,施姓法官隨後趕抵現場,並與員警理論,一度不悅地要求帶隊警官出面,警官龜縮頻頻道歉;經媒體報導引發網友熱議,民眾批評該法官「好大的官威」。
警方於4日晚間6時48分許攔查,告知女性駕駛人該機車定位燈違規改裝,駕駛人急稱是買來的二手車,不知有改裝,表明車主是先生,先生在地方法院上班,過程中並聯絡車主到場。
警方於晚間6時51分許製單完成,由駕駛人簽收,完成告發;晚間6時59分,男性車主到場,即大聲質問現場何人帶班,交大員警出面表示係承辦人,說明車輛違規情形及後續應處理細節,提及「依法行政」,車主竟再度大聲表示「依法行政也有故意、過失」,但「對於開單沒有意見」。
交大員警與車主對話同時,第四分局交通組組長則以「拍謝、謝謝」(台語),不斷安撫駕駛人及另名到場親友,試圖和緩現場氣氛,此舉引發現場執勤之基層員警不滿,而有「法官到場嗆聲、警官龜縮在後、頻頻道歉」之不滿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