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茂榮/大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11)年11月3日,與法國在台協會、法國技術推廣總署,以及法國駐臺灣國際人權與管理技術專家,四方共同簽署工作內容協議書,其中法國技術推廣總署Jérémie Pellet署長業已先行於巴黎完成簽署。
該協議書同意由法國歐洲暨外交事務部委任法國技術推廣總署(Expertise
France)遴派人權專家至國家人權委員會,協助與法國人權機構交流,並提供專業建議與諮詢,俾利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業務推展可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
國家人權委員會前於(111)年7月12日與法國在台協會簽署合作意向聯合聲明,將人權保障之推動列為臺法合作交流之重點工作項目。今日由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法國在台協會公孫孟主任(Jean-François Casabonne-Masonnave)、以及法國駐臺灣人權專家代表周杰四方共同簽署工作協議書,以具體落實強化合作交流的策略目標與機制。
人權專家周杰畢業於巴黎政治學院,具國際關係碩士學位,並累積豐富的人權倡議實務工作經驗。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並讚賞周杰在人權方面的傑出經歷,希望周杰的加入能促進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及國際NGO建立夥伴關係。法國在台協會公孫孟主任表示人權議題對臺灣與法國都相當重要,並讚嘆本次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合作竟能如此快速地取得巨大進展。法國人權專家周杰則期許,未來盼能協助臺灣在國際層面進一步拓展人權業務。
本次簽署儀式之出席觀禮者包含:法國在台協會政治暨新聞處古哲星(Pierre
Goulange)處長、國家人權委員會田秋堇委員、葉大華委員及賴振昌委員。監察院李鴻鈞副院長、朱富美秘書長及劉文仕副秘書長亦蒞臨共襄盛舉,一起見證臺法雙方在人權合作上的重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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