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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推崇的投資人法律顧問ROSEN鼓勵蒙受損失的Twitter, Inc.投資人在該法律事務所提起的TWTR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聘請律師

中央社/ 2022.11.01 01:20

備受推崇的投資人法律顧問ROSEN鼓勵蒙受損失的Twitter, Inc.投資人在該法律事務所提起的TWTR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聘請律師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1031 17:20:27)紐約--(美國商業資訊)--原因:全球投資人權益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提醒在2020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間(含上述日期,簡稱「集體訴訟期」)購買Twitter, Inc. (NYSE: TWTR)證券的人士牢記,由該法律事務所提起的證券集體訴訟中的原告代表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14日。

這意味著什麼:在集體訴訟期購買了Twitter證券的人士,可能有機會透過勝訴分成安排而獲得賠償,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

接下來該如何做:如欲加入Twitter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8303、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法律事務所已經提起了集體訴訟案。如果您希望擔任原告代表,則必須在2022年11月14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原告代表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麼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人選擇合格且在擔任領導職務方面有成功可查記錄的律師。通常,發佈通知的法律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儕認可。許多此類法律事務所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而只是充當中間人,把客戶介紹給真正提起訴訟的法律事務所,或與真正提起訴訟的事務所合作。請務必明智選擇法律顧問。Rosen Law Firm在全球為投資人提供服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2017年,Rosen Law Firm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而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選為排名第一的法律事務所。自2013年以來,Rosen Law Firm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四名,而且已為投資人追回數億美元的資金。事務所僅在2019年便為投資人追回了超過4.38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事務所的眾多律師都得到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揚。

案件詳情:本訴訟認為,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對該公司的業務經營和前景作出虛假和/或誤導性的陳述,以及/或者未揭露重大不利事實。具體而言,包括:(1) Twitter知曉其平臺的安全問題;(2) Twitter故意向董事會、投資大眾和監管機構隱瞞其安全問題;(3)與其遞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的陳述相反,Twitter未採取改善安全的措施;(4) Twitter故意拒絕解決安全問題,使其公眾商譽損失的風險增加;(5)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關於Twitter的業務、經營和前景的陳述均存在重大虛假和誤導性,且/或缺乏合理依據。訴訟稱,當市場瞭解真實資訊後,投資人便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Twitter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8303、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

上述訴訟的集體尚未得到認證。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師將不會為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個人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投資人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的分成金額與其是否為原告代表無關。

敬請在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關注我們,瞭解最新情況。

律師廣告。先前的結果並不保證可獲致類似結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21030005006/en/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Laurence Rosen, Esq.

Phillip Kim, Esq.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熱線:(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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