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謹榕/台北報導)針對57屆金鐘獎主題歌曲獎作品《I Promise》是否符合金鐘獎參賽規則一案,文化部今(1)日表示,經原評審小組專業比對歌曲音檔後,確認作品應屬「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改版,未符「全新創作(包括詞與曲)」規定,決議取消得獎資格。評審小組並經重新討論及表決,決議由《蚵仔麵線》為主題歌曲獎得獎者。文化部指出,查證過程亦發現影視局於資格審時未能確實把關,除鄭重向參賽單位及各界致歉,並要求影視局切實檢討內部責任。
文化部表示,經影視局重新檢視參賽資料,報名單位確實有填具切結書「確認報名主題歌曲獎之歌曲係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且係首次使用於該作品中」;於創作理念中則說明作品「原為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為了《良辰吉時》劇集做重新詮釋,置於片頭曲」;影視局於10月24日請報名單位就各界疑義提供說明及佐證資料,報名單位除提供兩首歌曲音檔,並以書面表示,「係由原創歌詞作者擷取其已創作完成之部分歌詞與旋律重新編排組合…這首改版之歌曲,是專為《良辰吉時》而作」。
評審小組指出,《I Promise》是優異的作品,因此能獲評審小組肯定。經查證比對音檔及歌詞,發現「良辰吉時主題曲」是擷取「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部分,雖有重新編曲及混音,但依專業判斷,此作品應視為「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的改編版本,而非「全新創作」,不符合金鐘獎獎勵要點「主題歌曲獎,應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包含詞與曲」定義,決定取消得獎資格。
此外,評審小組認為,主題歌曲獎為首設獎項,為符鼓勵更多優秀幕後從業人員目的,因此評審小組就入圍作品重新討論及表決,決議由姚小民作詞作曲、琳誼演唱的《俗女養成記2》插曲《蚵仔麵線》,為本屆金鐘獎主題歌曲得獎者,文化部並將擇期辦理公開頒獎儀式。
同時,評審小組針對未來「主題歌曲獎」也建議,資格審查加邀專業人士協助;獎項則可修正為「最佳原創戲劇歌曲獎」,讓參賽者從獎項名稱即清楚須為全新創作,亦可鼓勵劇集中所有原創戲劇歌曲均能參賽。
文化部表示,查證過程中發現報名單位曾將歌曲原使用於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並根據劇情重新編排情形告知影視局,但影視局於資格審時未落實把關,而產生此憾事。文化部強調,「主題歌曲獎」雖為首設獎項無往例可循,惟影視局未即時釐清及處理,確實有行政疏失。對於造成參賽單位、創作者受輿論影響,以及影響金鐘獎公信,除鄭重表達歉意,已要求影視局確實檢討內部責任,並參考各界意見完善參賽規則及落實資格審查作業。(圖/翻拍公共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