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王捷嵩及許珈萍於日前18至20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8時許接獲110報案稱有民眾機車失竊,警網立即前往了解。
報案人向警方表示自己將機車停進機車格,隨後就進入店內吃麵,誰知吃完麵出來發現愛車不見,報案人相當緊張,深怕機車遭人竊用為非作歹,路旁熱心民眾建議,可先向派出所報案尋求協助。
員警安撫報案人情緒後,開始引導報案人慢慢回想自己的行車路線,抽絲剝繭詢問其停車附近的招牌、路面標誌,但報案人表示自己很確定是將機車停進機車格,經警方現場查找,原來報案人的愛車停放在距離報案人所指稱停放位置再往前50公尺處的停車格內並無遭竊。
報案人看到愛車竟就停在不遠處,責怪怎麼自己這麼迷糊沒發現,同時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協助,警方向報案人呼籲之後停車前可將愛車停放位置拍一張照,這樣一來就不會在找不到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