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該路段為林內通往斗六之重要幹道,往來車輛車速較快,且當時因下雨視線不佳,警方深怕行經該路段之駕駛及騎士因閃避帆布發生危險,立即由所長張孝仁在後方指揮警戒、警員鄭永駿將帆布拖到路邊,將危害排除,還給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環境。
斗六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天候及路況,另於行駛車輛前要檢查貨物是否確實固定,避免貨物或其他物品有滲漏、飛散、脫落、掉落的情形,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對該車逕行舉發,依法究責,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千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圖:警員鄭永駿將帆布拖到路邊排除障礙。(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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