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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孫侃時政》中介法與殺警案

優傳媒/ 2022.08.25 06:46

中介法在無法獲得各界共識的情況下,強渡關山造成社會一片嘩然,這哪裡是一個政府該有的作為?一生主張言論自由的鄭南榕,若泉下有知,不知做何感想?(圖/取自網路)

 

作者/孫恭正

 

NCC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遭到各界一致撻伐,就連綠到出汁的周玉蔻都挺不下去了。有律師指出,中介法的可怕在於只要主管機關認為有「虛假訊息」的可能,就可以移送法院裁定,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若法院無法在時限內做出裁決,主管機關也有權認定並做出處置。換句話說,判斷是否為假訊息,主管機關就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因為法院不一定具有分辨訊息真偽的能力,例如,先前土房哥的天弓飛彈三發攔截一發,能有210%的攔截率的言論,法官不是軍事專家,要如何判斷該訊息是否為假訊息呢?

 

8月22日台南發生駭人聽聞的殺警奪槍案,台南市警局很快公布嫌犯陳偉捷正面圖像,並全力追緝。第一時間內政部長徐國勇下達指示,警察可動用警械對嫌犯「大膽用槍」,這如同對警員下達「格殺令」。立法院長游錫堃也說出「一定要判死刑」的重話。晚間陳嫌主動投案,並表示案子不是他做的。8月23日凌晨,警方在新竹市抓獲真正的案犯林信吾,換言之,先前警方對外公布的都是道道地地的「假訊息」。不知道若按照「中介法」的規定,主管機關自己公布假訊息,應該由誰認定?又該怎麼處分?

 

現代物理學之父伽利略,因為支持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被羅馬教廷視為「激烈的異端」。在當時「地動說」被視為邪說,也就是蠱惑人心的假訊息,但到了今天,地球繞著太陽運行已經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何謂真訊息?何謂假訊息?不應該是由有權力的人決定,因為那會使得很多人蒙受不白之冤。伽利略是一個例子,陳偉捷若不是及時投案,說不定死在追緝警員的亂槍之下,那又是一樁由有權力的主管機關公布的假訊息所造成的悲劇。

 

台灣的網路糾察隊已經很多了,實在不需要中介法,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美玉姨」、「cofact」不都是在網路上澄清假訊息的嗎?但這些「機器人」判斷真假訊息的基礎是什麼?實在讓人懷疑。筆者就遇到一個親身經歷,振興醫院院長,台灣心臟外科權威魏崢醫師,在「健康2.0」節目上推廣「俯趴式CPR」,該節目播出後,很多網友轉傳該段影像,希望能幫助到更多人。筆者在轉傳某一群組後,竟遭「美玉姨」指為假訊息。經筆者實際了解後發現,它所給的理由是,魏徵確實推廣俯趴式CPR,但目前醫學界主流,還是以仰臥式為主,因此被視為假訊息。那一刻,違抗主流的伽利略的遭遇,浮現在我的面前。

 

對犯罪者而言,台灣是一個天堂,在台灣殺人等於吃上了「終身俸」。不論這個人惡行多麼重大,也判不了死刑,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會真的執行,因為我們的執政黨非常有愛心,在民進黨和法官的眼中,這些殺人犯都是可以教化的天使,是帶給法官鐵飯碗的恩公,罪犯免死也是民進黨得以執政的重要「政績」,所以別說殺一般老百姓了,殺警察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鐵路殺警案判17年,汐止殺警案2009年判決定讞,其中一人判死刑,一人無期徒刑,早就該死的人渣,老百姓養了13年,到現在還活得好好的,造成這種不公不義的亂象,這都是民進黨和廢死聯盟的功勞呀!

 

換個角度看,「中介法」如果上路,那麼凡是沒有被標註的訊息,是否都可以解讀為真訊息?于北辰說他那些荒誕的言論,是為了和對岸打「輿論戰」,如果沒被標註為假訊息,那是否可以解讀為政府承認委託他對中共進行輿論戰?游錫堃說殺警案要判死刑,如果真的林信吾被判死刑,而又沒有標註為假訊息,那民眾是否可以認定為立法指揮司法?如果沒判死刑,我們是否可以認定游錫堃散布假訊息?而該項假訊息又沒被標註的情況下,主管機關是否有失職?而立法院長的主管機關又是哪個部門呢?

 

中介法與殺警案都讓我們見識到民進黨政府的「無能」與「控制慾」。殺警案在未經詳細的調查,就公布嫌疑犯的個人資訊,造成陳員個人及社會的恐慌。中介法在無法獲得各界共識的情況下,強渡關山造成社會一片嘩然,這哪裡是一個政府該有的作為?一生主張言論自由的鄭南榕,若泉下有知,不知做何感想?這些年因執行公務枉死的警察,對於殺警案的處置,相信一定對於當警察維護治安的選擇,悔不當初呀!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孫恭正,退伍軍人,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曾任證券專業經理人,北京中律縱橫副總經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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