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2日發生的殺警案震驚全台,2名員警在追緝通緝犯時,慘遭割喉狂刺雙雙殉職,警方17小時後在新竹將逃逸凶嫌林信吾逮捕歸案,沒想到正當全國各界哀慟之際,竟有酸民發文提問,「員警怎麼不會奪刀?」瞬間掀起眾怒,引發熱議。
▲台南市殺警奪槍案出現重大突破,凶嫌林信吾(中)在亡命17小時後在新竹落網。(圖/翻攝臉書/記者爆料網 2.0)
根據警車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兇嫌林信吾持刀殺害先下車的員警凃明誠,趁機奪取他的警槍後,朝開車員警曹瑞傑連開數槍,造成警車偏移衝向草堆,林再持槍朝警車開槍,曹為閃避子彈下車,林隨即追上持刀砍殺,造成兩人傷重身亡。
對此,就有網友在Dcard發文提問「員警不是有受過訓練嗎?怎麼不奪刀?」貼文一出網友瞬間炸鍋,紛紛留言反嗆 「你不是有在賺錢,怎麽買不起天母區的透天?你不是有在讀書,怎麽只考上XX科大?你不是讀到大學了,怎麽不動腦?」、 「你要不要去實戰一次再回來告訴我們怎麼奪刀」、「你不是每天上班嗎?怎麼還在窮;你不是每天吃飯嗎?怎麼還會餓,大家不是有考駕照,怎麼每天還是一堆三寶」、「跟一個亡命之徒談奪刀嗎?要不要先試著拿到土耳其冰淇淋」
另有網友點出員警的無奈,「我阿伯是警察,他說即使會奪刀,但他們遇到還是會閃遠點,畢竟近身還是刀子強」、「什麼奪刀奪槍,找個人拿麥克筆你想辦法搶下來不被劃到看看,碰到刀能跑就跑,不然就是拿其他東西反抗」。
但也有人緩頰指出原PO是在反串,「這是在嘴之前法官判一個人有罪的啦,如果這次警察開槍殺了對方,法官是會這樣問的」、「這滿明顯反串之前說男子應該要奪棒的法官的吧?」、「只是在反諷法官可能這樣判而已」、「大家是都沒看過之前的新聞喔?奪棒啊」。
▲網紅「館長」陳之漢拍影片示範 「奪棒」。(圖/翻攝YouTube/Guǎnzhǎng Genghis Khan)
桃園市蘆竹區好市多2014年9月發生一起爭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的吳姓男子在停車場與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的林姓男子發生口角,吳妻勸架,林男卻拿出鋁棒揮舞嗆聲,吳男護妻用手臂阻擋,將林男往後推倒在地,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最後甚至喪失嗅覺;2018年高院法官認為雙方體型差距很大,吳男只要能「適時奪下」鋁棒即可,以防衛過當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另得賠償200萬元,該判決連「館長」陳之漢都看不下去拍影片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