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酥雞還沒吃到反遭警移送法辦!原來是...

勁報/張淑慧
3 年前
新聞圖片【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巡邏員警於8月15日21時巡經福德二路與憲政路口附近時,發現一名電動自行車騎士未依規定開啟大燈,遂立即上前攔查。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張姓騎士(男,44年次)身上散發濃厚的酒味,隨即詢問男子是否有飲酒,林姓男子尷尬地乾笑著坦承下午的確有飲酒。 在員警對男子施以呼氣酒精測試後,發現張姓男子呼氣酒測值已逾法定標準值,男子看到酒測值超標後,還天真地詢問警方是否可以再重測一次,但員警耐心地告知吹測僅限一次後,張男才終於坦然面對,表示遇到就遇到了,員警後依法宣讀權利後,當場將張男逮捕,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經員警調查,張姓男子下午飲酒後至晚間突然肚子餓,才想到要騎車外出至住處附近的鹹酥雞攤買宵夜解解嘴饞,沒想到鹹酥雞還沒吃成,就先被警方當場逮個正著,而這個貪圖一時方便的僥倖行為,也讓自己著實得不償失! 苓雅分局表示電動自行車仍屬「動力交通工具」,若酒測值超過0.25m/l,則比照機車依刑法第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如果肇事釀成傷亡,會造成難以挽回遺憾,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騎乘電動自行車,警方亦將持續貫徹酒駕零容忍決心,嚴格執行取締酒駕行為!(圖/ 苓雅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