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門牌地址一字之差可能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如果是公家單位自陷於異體字的混淆,若影響到民眾權益責任誰負?台中市議員朱暖英10日在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提出一個民眾申請補助被退件的實例,證明台中市戶政單位長期以來存在著異體字混淆,造成民眾的困擾,朱暖英說,台中市西區有一條路叫「公館路」,交通局管轄的路牌用食字旁的「館」、民政局戶政單位發的門牌則是舍字邊的「舘」,市府兩個單位間自相矛盾,卻造成民眾申請補助「寫錯」被退件,多麼冤枉?
朱暖英指出,台中市自合併升格已12年,經審計單位糾正指出,全市仍有逾半數家戶門牌,尚未完成更新。且有市民向她反應,民政局發放門牌與交通局道路的用字,存在了異體字的問題。門牌地址與道路路名,沒有使用統一的字,造成民眾在填寫公私文書地址時的困擾。究竟是要按門牌標示的地址用字才對,還是按道路標示的用字才對,實在讓人一頭霧水。
朱暖英當場詢問政風、人事、民政三個局處首長,公館路的「館」到底是舍字旁或是食字邊?結果三位局長說的不一樣,朱暖英問民政局長吳世瑋,為何門牌是用舍邊舘,路名卻是用食邊館,而在市府公開的網頁上,又是使用舍邊舘。市府沒有統一的用字,就是會混淆民眾視聽,導致填錯資料,這根本是擾民,且可能影響到一些公私契約書的權益。
朱暖英認為,民政局主管户政業務,有必要將地址用字統一起來,不要不同局處施作就換了個字,而造成民眾地址用字上的困惑。民政局應該趁現在,門牌尚未發放完成前,重新檢查地址用字,是否還有異體字的問題,避免用字不一樣的現象繼續發生。除了應加速門牌發放的進度,更應該即時修正錯誤,不然時間久了,就會積非成是,屆時市府就又要再花功夫,去撥亂返正,除了造成市民困擾之外,更會耗費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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