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因應購置電動汽車的民眾越來越多,如何充電遂成為新興的政策議題,但是有關設置充電樁牽涉到用電電量與安全問題,多位市議員在市議會專案報告時熱烈發言,有人認為既有公寓大樓應增設充電樁、有人則要求充電安全應全盤考量,有人則主張市府設置充電樁應以「快充」為主。
市議員李中率先推動既有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樁,都發局也迅速制定並在7月25日公布指引,李中29日在議會專案報告時建議都發局住宅發展處,應結合區公所與不動產公會活動,主動前往說明讓更多管委會及民眾能瞭解政策。
李中指出,台中市目前約有三千多部的電動汽車,過往只能依賴路邊或停車場的充電樁來充電,然而充電樁的數量與充電停車格位都不多,駕駛者總是會擔心半路沒電怎麼辦,因此,回家充電才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李中說,上會期他在業務質詢與法規委員會中,拋出此議題並提供台北市版本後,都發局積極邀請機電與電力等機關團體進行磋商,並於7月25日就頒佈台中市的指引,這是很有效率的行動力,他要予以都發局團隊相當的肯定。
但由於日前林志穎火燒車事件,讓民眾對於電動車與充電樁的安全問題有所疑慮,另外,設置充電樁市府是否有修繕補助,民眾也很想要瞭解。因此,李中建議都發局住宅發展處應該要主動出擊,利用各區公所辦理管理人訓練會議,或者與不動產公會、物業管理公會合作,利用教育訓練會議,積極宣傳充電樁設置指引與程序,更能協助加速交通局與環保局的綠能交通政策推動。
而市議員朱暖英說,市政府雖已規劃提供公共充電車位,並接受有需要的社區大樓可以諮詢安裝。但市府專案卻沒有討論到充電樁安全檢查規範的問題。在社區大樓內安裝,可以方便車主就近充電,但也有住戶因為擔心,老化車用電池過充,可能會引發車輛自燃,造成公共火警而不要安裝。到底,市府單位有沒有留意到,臺中市的充電樁有沒有過充安全斷電系統,以及電池自燃專用的消防設施?她要求必須連帶安全風險控管問題全盤思考,內外安全兼顧。
市議員李榮鴻則建議,政府設置充電樁應該以快充式為主,否則充一次電要花大半天的時間,難免長時間占用充電停車格。李榮鴻說,台中市截至上個月為止,電動汽車共有3196輛,低碳車格共有581格,平均每5.5輛電動車就有一格低碳車位。而市政府為了避免車輛占用充電車格,也正試辦收取累進費率停車費,避免車輛停放在充電車格太久。
李榮鴻強調,如果是舊型的慢充充電樁,電動車每次充滿電要6至8個小時,相當耗時,如果改以快充充電樁充電只需30分鐘,超級快充充電樁每次充電更只要15分鐘,市府應該朝向設置快充充電樁發展,中央也應給予補助,才能有效提升充電格位周轉率。
對於議員建議,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充電樁技術不斷翻新,快充、慢充的充電時間確實差異很大,市府會進一步研究。都發局長黃文彬也答覆說,大樓設置充電樁會一併考慮大樓整體用電量與充電安全問題,必須在安全第一前提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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