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遭判停止開發 苗縣府不上訴
客家電視台/楊以諾 苗栗
3 年前
https://youtu.be/Pffp-PYnmns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21日針對苗栗坤輿案宣判,苗栗縣政府應停止在造橋龍昇段,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縣府在敗訴之後,考量社會和諧,27日決定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徐耀昌表示希望藉由取消上訴動作,讓坤輿案告一段落,同時也重申縣府受理業者申設程序,一切依法行政,絕無放水情事。 苗栗縣造橋鄉坤輿掩埋場事件,引發自救會與業者多次衝突,自救會提出行政訴訟,21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縣府敗訴,縣府除第一時間中止坤輿試運轉計畫,在受到判決書後,27日也宣布放棄上訴機會。 苗栗縣長 徐耀昌:「決定不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因為我們要的是尊重與和平。」 徐耀昌指出,坤輿公司90年提出的設置文件,申請面積與日處理量,均未達當時法規規範,應實施環評的申請面積達2公頃及日處理量200公噸的標準,一切依法受理申請,對於法院認定坤輿案應實施環評,縣府表示尊重。 苗栗縣長 徐耀昌:「他申請的面積是1.7958公頃,不到2公頃 1.7958公頃,那每天的處理量是190噸,均未達到90年當時規範實施環評的面積2公頃,以及日處理量200公噸的一個這個標準。」 另外針對坤輿公司僱用臨時保全人員違法脫序行為,縣府已要求警察局積極偵辦,並對業者祭出最高罰款,自救會對縣府取消上訴動作,表示只是錦上添花,就算縣府上訴,也趕不上9月13日,取得處理許可證的最後期限,縣府希望藉由取消上訴,為坤輿案劃下句點,讓鄉親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