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民切勿攜帶「墨西哥鼠尾草」及其製品入境 以免觸法

台灣好報/王雯玲/高雄
3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高雄關指出,「墨西哥鼠尾草」及其活性物質「沙維諾林A(Savinorin A)」業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為第三級毒品,並自111年7月4日生效。相關「墨西哥鼠尾草」之資料,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列網址(https://kmweb.coa.gov.tw/subject/subject.php? id=32898), 該關呼籲商民切勿攜帶墨西哥鼠尾草或其製品入境,以免觸法。

高雄關再次呼籲,商民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植物及或其產製品入境,海關將持續於邊境嚴格把關,共同維護國人健康。旅客若對攜帶物品有所疑問,歡迎撥打電話07-8057743或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電話07-9720200詢問。



【更多新聞】

  • 安平港首座貨櫃集散站啟用 24小時裝櫃、裝船一條龍服務
  • 高軟二期臺北場招商座談會  7/29南港軟體園區登場
  • 提升澎湖觀光品牌行銷力 澎湖觀光圈首場人才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