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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官疑似民眾疏縱犬隻攻擊流浪犬 重罰飼主並追查棄養比特犬下落

今傳媒/今傳媒 李祖東 2022.07.12 20:2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動保處於7月12日接獲動物協會通報,據該協會表示民眾於梓官人臉書表示近日有人故意放出比特咬死浪浪,全程錄影影片,檢附影片為疑似比特犬狂咬犬隻,動保處接獲通報即啟動調查機制。

據了解案發地點位於梓官區,通報協會表示有當地住戶特地載比特犬去咬老浪浪,浪浪躲到中正橋的車底還把牠拖出來,浪浪最後還被他丟到水裡滅屍;本案動保處同仁會同在地赤崁派出所警員前往中正路查訪,已與警方找到飼主並製作筆錄,飼主劉先生說明案發那天不知狗突然跑出去且咬死浪犬,事發後,他將比特犬放走。但是依據錄製影片中人聲疑似飼主在現場,比特犬未植入晶片登記最高可依法裁罰15,000元、比特犬於公共區域或公眾得出入之區域未依規定戴透氣口罩及繫1.5公尺內牽繩最高可裁罰150,000元、案發後將犬隻放走,涉及棄養最高可裁罰150,000元,同時函文當地派出所針對飼主通訊及戶籍地址附近調閱監視器來查明比特犬的去向;另飼主疑似在現場故意放縱比特犬咬死浪浪,將依動保法第25條移送檢調單位後續調查。本案因涉及違反多條動物保護法之規範,後續將依動保法裁罰。

動保處葉坤松處長呼籲民眾,若是發現比特犬蹤跡,小心不要靠近犬隻,並請即刻打1999通報動保處,另請勿騷擾、虐待及傷害動物,若是有發現有類似行為可直接跟在地派出所報案或通報動保處,動保處後續會持續追查。依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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