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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國防布」的由來!陸軍下士洪仲丘逝世9周年

eNews新聞網/寧于晨 2022.07.04 15:53

2013年的7月4日是陸軍下士洪仲丘逝世的日子,距今已滿9周年。當時他疑遭到不當懲處而不幸身亡,事件引發全國民眾高度關注軍中的管教制度,為了避免同樣的悲劇再度上演,立法院院會於2015年4月2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廢除國軍行之有年的「禁閉」懲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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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翻攝臉書/洪慈庸 我們挺你!挺仲丘!)

回顧整起事故,2013年6月23日晚間7時許,即將退役的義務役士官洪仲丘收假回營時,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而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連長徐信正及副連長劉延俊雖然知道依規定只能「申誡」但卻指示士官長范佐憲召開會議,並決議將他送往桃園縣楊梅市(今桃園市楊梅區)機步二六九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

 

由於執行「悔過」處分依規需要有「體檢報告」,而「體檢報告」的取得通常需要一週的時間。據傳洪仲丘曾告知徐連長:「你們根本關不到我。」徐信正將此言轉告542旅副旅長何江忠,要求對方幫忙。何江忠聽完震怒認為洪仲丘囂張跋扈,自恃退伍而不顧軍紀。為了避免趕不及在洪仲丘退伍前進行懲處,在多方施壓下,洪仲丘的「體檢報告」於體檢完的當天就被送到軍方手上,並於隔天將洪仲丘送進「禁閉室」中。

 

洪仲丘在被送禁閉之前,曾傳簡訊給542旅的政戰主任戴家有求救,說明自己有輕微幽室恐懼症,擔憂自己無法撐過禁閉,並質疑懲處程序的合法性,結果這封簡訊卻誤傳給旅長沈威志,而沈威志看完簡訊內容後僅轉交下屬調查,並在欠缺合法程序的情況下批准懲處。

 

6月28日上午10時許,洪仲丘被送至269旅位於桃園縣楊梅市的高山頂營區禁閉室禁閉(悔過)一周。7月1日洪仲丘拖著身高體重指數過高(BMI值達33)的身體,與其他6名禁閉生進行立正、稍息、坐下、蹲下等徒手基本教練,期間他因不堪負荷扭傷右腳,向戒護士反應卻被令換腳繼續,結果導致左腳也同樣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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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翻攝臉書/洪仲丘我們永遠支持你

7月3日當天上午室外溫度過高,已達到 「紅旗警戒(危險係數為41)」,本應調整操課內容和場地,然而全體禁閉生仍被戒護士陳毅勛要求做高難度的伏地挺身(俗稱:心型伏地挺身),過重的洪仲丘做了十幾個後便因支撐不住而不斷跌倒,期間約10分鐘的間隔,洪仲丘二度要求喝水,但陳毅勛僅允諾第一次,第二次因懷疑洪在故意逃避體能操練,而未批准。

 

下午5時30分操課結束,在眾人盥洗準備開飯前,洪仲丘邊喘氣便向戒護士求助,接著全身發抖,從板凳上倒臥在地不斷抽搐,戒護士趕緊從外面拿來氧氣鋼瓶讓洪吸取,但已沒任何作用,洪仲丘被緊急送院搶救。下午6時抵達楊梅天成醫院時,洪仲丘已發燒至攝氏44度,昏迷指數4,因嚴重中暑、熱衰竭,引發多重器官衰竭,家屬於4日上午5時不忍其繼續受苦,決定拔管,放棄急救。7時12分洪仲丘宣告不治,死因為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得年24歲。

 

洪仲丘的家屬接到噩耗後出面控訴,引發輿論抨擊軍方懲處不當,並對軍檢體系表達不信任,「公民1985行動聯盟」兩度發動遊行要求政府改善軍中人權,並還給洪家公道與真相,據統計超過10萬人聚集在凱道周圍,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公民行動,被媒體稱為「白衫軍運動」、「凱道八月雪」,除台灣媒體之外,更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遊行當晚BBC更將該次遊行報導置於亞洲版的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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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日下午6時,「公民1985行動聯盟」在中華民國首都臺北市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舉辦「萬人送仲丘」晚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同年8月,立法院修正《軍事審判法》,如果現役軍人在「非戰爭狀態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罪名,有別於以往在軍法體系中,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軍事法院審理的模式,改由一般司法體系的檢察官、法官分別進行偵查及審理的工作。

 

2015年,立法院再次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除廢除禁閉制度外,原本現役軍人被施以「撤職」處分時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修法後違紀軍官將增列「降階」及「降級」處分,士官則增列「撤職」、「降階」及「檢束」,士兵增列「罰薪」的懲罰機制,另外,針對「悔過」處分,亦從1日以上、30日以下,改成1日以上、15日以下;如果「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到拘束時,可以向法院或執行懲處的機關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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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於2015年投身政治。(圖/翻攝臉書/洪慈庸

洪仲丘的犧牲不僅讓國軍行之有年的「禁閉」懲罰制度得以廢除,也改變了姊姊洪慈庸未來的人生規劃,2015年,洪慈庸宣布以「時代力量」政黨身分參選,並在隔年當選台中市第三選區的立法委員,任期到2020年1月31日。任期期間,她推動增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中軍人的退場機制,使適應不良的軍人有正常管道申請退伍,避免因為等不了「簽下去」的退伍時間,而用傷害自己或違法亂紀的行為試圖離開軍隊。

 

歷經四年纏訟,2018年1月24日,最高法院針對此案做出判決,曾接到洪仲丘求救簡訊的前旅長沈威志一審被判刑6個月,但二審與更一審認定,沈威志已將洪仲丘的求助訊息轉交下級主管調查,並無犯罪故意,均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日再度駁回檢方上訴,沈威志無罪確定。

 

另外,自認管理禁閉室按表操課、無過失的中士陳毅勳,被認定未依當時氣溫及洪的身體狀況調整操課內容,和洪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刑期4個月;時任陸軍269旅禁閉室戒護士的陳毅勳,明明目睹洪仲丘操課時出現無力進行、體力不繼的狀況,卻因疏未採取因應措施,是導致洪中暑死亡的原因之一,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4月,緩刑2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於何、徐、劉、范與陳以人等5人認錯並和洪仲丘父母達成和解,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均緩刑2年。而連同分涉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業務過失致死罪但都獲改判無罪的郭毓龍與羅濟元,因被告與檢方都沒上訴,2017年6月宣判後已定讞。最後9人中3人無罪開釋,剩下的人得到4個月到1年6個月的判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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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Canva)

以下為涉事人員最終處分:

沈威志(陸軍542旅長):無罪確定

何江忠(副旅長):判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徐信正(連長):判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劉延俊(副連長):判刑1年,緩刑2年

范佐憲(士官督導長):1年2個月,緩刑2年

陳以人(士官長):判刑1年,緩刑2年

郭毓龍(陸軍269旅中尉憲兵官):無罪確定

陳毅勳(中士管理士):刑期4個月,緩刑2年

羅濟元(中士管理士):無罪確定

 

判決結果出爐,洪家對沈威志感到十分不諒解,認為沈本來有機會阻止洪遭不當處罰而喪命的結果,卻僅將洪誤傳給他的求助簡訊轉交下屬調查,但最高院認為,沈或有過失但起訴法條處罰的是「故意行為」,只能維持沈無罪判決確定;對此結果,

 

洪仲丘媽媽胡素真希望「起碼可以給家屬一個道歉」;洪仲丘父親洪吉端則表示,判決結果本來就可以預想到,對於台灣的司法判決,人民始終感到無奈,雖然無奈,但還是尊重判決的結果;洪慈庸亦表達無奈之情,但只能尊重,接下來希望相關單位能追究主官的行政責任,不能放任有權無責的事情一再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國軍發布新一波(7月1日生效)將領人事,國防部長邱國正的辦公室主任溫學聖少將,調任陸軍司令部計劃處長。而涉及「洪仲丘事件」的原處長沈威志少將,因通過轉任考試,於7月1日退伍以文官身分繼續在國防部服務。

 

儘管「洪仲丘事件」讓「禁閉」正式走入歷史,也讓國軍大幅修改了「悔過」處分的地點和內容,不過「國政基金會」的助理研究員卻認為,修改後「悔過」制度的懲戒效果卻大打折扣,導致軍隊以下犯上的事件頻增,令軍紀難以維持;另有學者認為,軍人的懲罰有急迫性,救濟方式應要特別設計。不過洪仲丘死亡案也讓當時的軍中黑幕暴露於大眾,國防部的事件處理方式更一度被人民戲謔為「國防布」,也讓民眾更加重視軍中人權,同時,也帶來保障人權及維持軍紀間取得平衡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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