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針對經濟部今(4)天撤回雲科工業區焚化爐案,雲林縣政府表示,經濟部缺乏地方溝通程序,導致民意嚴重反彈,除了撤案化解地方疑慮,恐無其他途徑,後續也應該充分與地方溝通,避免爭議再度發生。 對於經濟部反批雲縣府誤解本案,雲林縣府也予以澄清,工業局今年3月提出的第13次環境差異變更報告,第一次是150噸一般事廢焚化爐,再加上30噸有害事廢焚化爐,第二次修正為180噸一般事廢焚化爐,自始至終都以焚化爐為規劃主體,並非SRF能資源中心,所以根本不存在誤解的問題。 雲林縣政府指出,反觀派員參加5/16會勘全程的劉建國委員,態度前後反覆矛盾,經濟部卻不敢置喙一詞,反而扭曲雲縣府為地方環境把關的出發點,這對廣大不支持新設焚化爐的雲林縣民情何以堪;本案理應有更環保的處理方式,難道經濟部口中的中央地方合作關係,一定要建立在雲科工設置焚化爐的前提上嗎? 雲林縣政府強調,針對處理雲科工廢棄物一事,早在2020年,張麗善縣長就向當時的經濟部長沈榮津表達意願;今年三月,張縣長更親自率領縣府團隊前往經濟部與王美花部長會面,再度表達在雲科工設置「零廢棄資源化系統(ZWS)」,但始終未獲經濟部同意。經濟部工業局去年連續自行發包兩次流標,因焚化量不足,無人問津。今年才會啟動環差審議,希望擴大收外縣市的事業廢棄物焚化,才導致民怨沸騰。 雲林縣政府指出,非常認同經濟部所提出的「地方經濟、產業要發展,要繼續擴大招商,相應的必須要擔負事業廢棄物處理的責任」,目前雲林縣府已經有一套有效且可行的ZWS系統,未來還會增加一套移動式的ZWS系統,會更有效率處理雲林縣的廢棄物。呼籲經濟部扛住政治壓力,做出對地方最好的選擇。【示意照片:摘自經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