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Gino勁宥」本名莊凱博,遭同公司的女直播主控訴2度侵犯得逞。莊男事後否認犯行,堅稱是兩情相悅,讓被害人怒批莊男「一點罪惡感都沒有」。對此,一審依2項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莊男4年10月徒刑,高院二審2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 網紅「Gino勁宥」涉嫌2度侵犯女直播主。(圖/翻攝自 Gino勁宥)
據了解,2020年5月17日凌晨3點多,莊男在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工作室內,和6位同事一起飲酒,之後所有人各自休息,莊男便趁機把被害人騙出房外,強拉她到廚房抱上流理台侵犯得逞。被害人顧及彼此都是公眾人物,同時為了團隊和諧,不想把事情鬧大,選擇隱忍。怎料隔天晚間約莊男單獨商談,要求莊男為「酒後亂性」道歉,竟又遭他拖到廚房流理台上二度侵犯得逞,令她非常受傷。當時莊男還表示,「看到妳就忍不住」,讓被害人決定揭發莊男惡行,並驗傷提告。
莊男辯稱,兩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關係,若非合意,女方可以逃跑呼救。女方則表示,平時沒人使用工作室廚房,所以沒有鍋碗瓢盆可以拿來打莊男,只能徒手推阻莊男。雖然自己一直奮力反抗,但身高僅153公分的她,根本無力抵抗身高180幾公分的莊男。
其他同事證稱,女方與莊男平常很少見面互動,對於莊男的訊息試探,也僅冷淡回應「這麼少接觸怎可能喜歡」、「一個月講不到一句話」等,認為女方並非合意發生關係。女方事發後也傳訊斥責莊男「很過分」、「感覺你一點罪惡感都沒有」,且立刻告訴女同事與男友,但因考量名聲而猶豫是否提告。
最終一審將莊男所犯下的2項強制性交罪,各判刑3年6月與3年10月,合併應執行4年10月徒刑,高院二審24日駁回上訴,維持原本判決,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