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不要在沒有投保的情況下行駛道路,除了沒有強制險的保障以外,若未投保強制險而遭警察舉發交通違規,車主還會被另外處罰未投保強制險的罰款,若是肇事案件則罰金更高,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最高達新臺幣3萬元。
提醒您,若家中汽車或機車之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有效期限已經未滿一個月者,即使未收到保險公司的續保通知,也要主動辦理續保,注意自身權益。
高雄市區監理所籲請車輛所有人,除了要注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中斷,最重要的是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才是行車最好的保障。
【更多新聞】行銷澎湖觀光 澎管處請旅遊各界加入觀光圈把握機會偷偷變美麗 女王電波塑造凍齡好感肌20分鐘測出腎臟病!中山大學攜手高雄長庚研發居家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