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旗山警分局中壇派出所副所長劉秉豐及警員林水宏,5日上午11時許巡經美濃區清水街一帶時,發現邱姓男子(60歲)騎乘一輛輕型機車,沒有戴安全帽又沒有懸掛牌照,警員上前攔查,發現他渾身酒氣,經測試酒測值超標,警方當場依法掣單,並移置保管該車輛。
邱男被警方攔查時他的機車置物籃內還載滿米酒,經警方詢問,他才坦承車輛是他岳父的,但因為岳父已亡故車輛號牌遭註銷,號牌日前也已被警方查扣,在朋友家喝了一瓶米酒後,僥倖認為鄉間小路應該沒有警察,所以才冒險騎車外出,不料就被警方攔查。
旗山警分局表示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禁止於道路上行駛,一旦違規上路行駛,就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罰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行駛、同時移置保管車輛。另經警方對駕駛邱男施以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超過標準,依法可罰1萬5000元以上、9萬以下罰鍰。駕駛未懸掛號牌之交通工具上路,若酒後駕駛或肇事逃逸,仍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論處,所以騎乘未掛號牌機車又酒駕,不僅違規也違法,切勿僥倖以為能逃避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