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分局表示除白天加強交通疏導外,並於連假前一日夜間起,4月1至5日連續5天,規劃專案性勤務,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整合分局力量,以守望、巡邏及路檢等勤務方式,擇易發生酒駕違規及肇事的路段、時段,提高執法密度及強度,以保障民眾的交通安全,防制酒駕事故的發生,統計至4月1至4日,這4天計取締酒後駕車17件,其中13件移送公共危險,4件行政裁罰。
永康分局交通組組長葉敏旭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35條之1業已三讀通過,相關配套子法亦已完備,並於111年3月31日實施,其中特別加重酒駕罰則,包括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延長為10年、提高同車乘客罰鍰、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將優先強制執行、落實各縣市酒後代駕機制等。
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呼籲,連假還有1天,前往永康區第一公墓納骨塔祭祖的民眾,要配合現場員警指引,依規劃動線行進,更不要任意違規停車,警方取締酒後駕車不打烊,請民眾切記勿酒後駕車及違規停車,並請駕駛人經路口牢記「慢、看、停」,行人「停、看、聽」,遵守交通法令,以確保行車安全,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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