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戴昱弘/新北報導】
汐止分局長安派出所員警於昨(4)日早上10點多獲報在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652號前有糾紛,經到場了解為蘇男(87年次)與許男(89年次)因停車問題發生口角衝突,原來是蘇男掃完墓後因不滿車輛被許男車輛擋住,便朝許男以台語辱罵「幹你娘機掰,車是在停沙小」,許男因遭辱罵一時氣憤便自車上拿取自行購買之手槍外型辣椒水朝蘇民噴射,惟未射中,兩人爭執不下,員警到場後迅速將兩人帶返所,警詢後分別將許男依刑法恐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以及將蘇男依刑法公然侮辱函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長安派出所所長柯順雄呼籲,民眾遇有紛爭應理性溝通,避免使用不當言語或濫用辣椒水等防身用品,而誤觸法網。
原始新聞來源 清明掃墓停車爆衝突︱汐止警到場通通掃進警局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