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 即日起受理111年度第二期補助提案
中央社/
4 年前
文化部「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 即日起受理111年度第二期補助提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401 11:17:56)為提高我國視覺藝術之國際能見度,「文化部補助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計畫」即日起受理111年第二期補助申請,受理期間為期一個月,歡迎從事視覺藝術產業者,如畫廊、藝術中心等提案申請。
參與國際藝術博覽會為視覺藝術產業開拓銷售網絡及推介藝術家的重要管道之一。文化部自101年起每年補助國內視覺藝術團隊,參展全球各級藝術博覽會,同時支持專業團隊自辦國際藝術展會,以拓展國際藝術市場。團隊提案內容可包含自辦或參與展會所需的各項策展籌辦作業、藝術品交易軟體開發及應用、行銷推廣措施、藏家網絡維繫及開發、同業及跨界結盟等,以及作品線上展售平台開發與優化、數位導覽服務或數位整合行銷等各項數位轉型措施,皆可向本部提案申請,期提升視覺藝術產業營運量能。
文化部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提案,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2日止,採線上申請方式,並將紙本資料郵寄、快遞或親送至文化部(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以郵戳為憑,郵件包裝請註明「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補助」。親送者請提前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詳細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9OeyRV)查詢。(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