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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警取締酒駕勤務 鷹眼揪酒駕嫌犯乘客互換座

大成報/ 2022.04.01 19:54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酒駕新法上路前夕,學甲警分局為徹底防制酒後駕車危害,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在轄區易肇事路段實施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讓心存僥倖的酒駕嫌犯措手不及自陷法網。

學甲警分局於3月29日下午自辦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17時13分許在台17線與南24線路口處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車上的黃姓乘客(60年次)與施姓駕駛(60年次)疑似發現前方有路檢,而欲互換座位,所幸警方眼尖發現當場制止,進而查獲駕駛酒駕,另對同車乘客未盡勸導之責進行開罰。

學甲分局分局長蔡宗昌表示,市長黃偉哲十分重視酒駕對市民造成的危害,酒駕新法(111年3月31日施行)針對同車乘客罰鍰提高為6000元至1萬5000元,如果同車乘客就是車主,則與酒駕之駕駛人處罰相同的金額,罰鍰高達1萬5000元至12萬元,故車主以及同車乘客務必善盡勸阻飲酒者駕車之責,另新法增訂酒駕(10年內)再犯者,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駕駛被驗出酒駕,除罰鍰1萬5000元至12萬元,並吊扣駕照及牌照;酒駕10年內之累犯或拒測均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學甲分局呼籲,飲酒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別為了一時之便而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提供)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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