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議員監督 雲綠營批鴨霸縣長擴權濫權

大成報/陳昭宗雲林
4 年前
新聞圖片【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去年稅收盈餘,中央政府分配給雲林縣府統籌分配稅款增加9億元,對雲林縣財政大有挹注,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30日痛批縣長張麗善私自動用9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完全沒有經過議會監督審查,錯愕直呼「張麗善把縣款當自己的錢」。

縣議員蔡孟真指出,110年5月疫情升溫,縣議會開議延期,因應休會期間若有重大事件發生,授權可經議長同意後可先行墊付,後續再提送大會追認。然而,雲林縣並未在休會期間遭逢需預先支用預算之情形,且金額數高達9億,令人傻眼,要求雲林縣議會將縣府此次未經法定程序審查逕而由議長同意由縣府先行動支,顯然縣府刻意操作躲避議會議員監督權力,此次議會追認之9.2億墊付案65案,應送內政部請示合法性。

議會程序委員會委員李建昇議員表示,議員在議會有行使監督的責任,絕對不能成為府會一家,我們賦予議長的權利,不可以這樣便宜行事,變成縣長個人的荷包,如何使用中央統籌分配款議員都不知道,呼籲張縣長跟沈議長,還給議員監督權。

江文登議員也說,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第五條,雲林縣議會職權有議決縣規章、議決縣預算等十款職權,身為縣議員強力監督縣政,守住縣民納稅錢不淪為濫用,是我們要堅守的態度與原則。另外根據自治條例要先行支用預算,需有配合國防或有戰爭發生、國家遭逢重大變故、發生重大災害的修復工程或救濟等等,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並非張縣長說要用就能用的,張縣長曾擔任過立委,很清楚議事規則,更知道預算動支就是要經過議會審查通過,這種暗渡陳倉便宜行事,先射箭後畫靶,猶如小偷的行逕,用投機取巧手段逃避議會的監督,進而為年底選舉來綁樁,張縣長愧對民意,藐視議會監督權及信任度,呼籲張縣長快快出來跟縣民道歉。

黨團總召邱世文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就是給縣市政府的預算,並非中央補助款,縣府竟想以中央補助款來辯解,馬上就被眼睛雪亮的縣民給看破手腳,中央補助款有指定項目、時效性、計畫性,怎麼會是跟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樣的東西,縣府逃避議會監督,這樣鴨霸行為,如何向縣民交代。

針對民進黨團指控,雲林縣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回應,此次中央因110年稅收超收,因此依照財劃法增撥給縣府的中央統籌稅款,縣府依照相關規定程序提送墊付案到議會,也獲得議會的同意函,符合相關程序。

羅楚東說,因為疫情關係,所以大會決議授權議長先行簽署同意,後再提送議會大會追認,這項決議是包括民進黨團在內的各黨團共同協議通過;過去的縣長任內也曾採取相同的方式,所以並非特例,也非首次,沒有所謂「擴權」、「濫權」或是「史無前例」,每一筆預算都是縣民需要的建設經費,呼籲特定人士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阻礙雲林的進步,縣府只會考量如何讓縣民的生活過得更好,到底是誰整天想著選舉,民眾自有公斷。

圖說: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質疑縣長張麗善私自動用9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完全沒有經過議會監督審查。(記者陳昭宗拍攝)新聞圖片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