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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近年來機械朝向高速化、精密化、大型化及自動化發展,因此,機械設備的故障和危害型態也愈形複雜,其災害的嚴重性也更加劇烈,為於源頭減少機械、設備或器具引起之危害,勞動部自104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機械、設備或器具之源頭管理機制,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非符合安全標準或未經驗證合格者,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未經公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符合安全標準者,應以登錄及張貼安全標示方式宣告。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為使事業單位了解相關規定及實務操作,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與職安署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合作辦理宣導會,今日課程內容針對網站指引、新增登錄、先行放行、免申報登錄、通知書授權、繳納規費等各大項目深入進行說明,並為現場人員逐一解答相關問題,現場互動頻繁,協助與會人員對於職安法相關規定及系統操作使用有更深入了解。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提醒,勞工每年受到本質不安全之機械、設備或器具的危害層出不窮,為降低職災發生,勞動部指定列管10種機械設備器具源頭管理外,陸續增列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及研磨輪、交流電焊機等67項貨品號列,正式啟動運作「機械、設備或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制度」,限制製造者或輸入者不得製造、輸入不符安全標準之機械、設備或器具,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二百萬元罰鍰,各事業單位應確實依法辦理,避免不慎受罰。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關心每位勞工的安全與健康,如有問題請洽06-2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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